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76.“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表恶欲毁灭了它。这从“邪恶的野兽”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恶的野兽”是指出于恶欲生活的谎言(4729节),因而是指这类欲望;“吞”是指毁灭,因为它论及教会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一大真理就是爱主爱邻是第一要紧的(马可福音12:29-31)。恶欲则毁灭这一真理;事实上,那些过着恶欲生活的人不可能过着爱与仁的生活,因为这两种生活是截然对立的。恶欲的生活在于只爱自我,不爱邻舍,除非是出于自我,或为了自我。因此,过这种生活的人在他们中间毁灭仁爱;那些毁灭仁爱的人也毁灭了对主之爱;因为爱主的唯一方式就是仁爱,主住在仁爱里面。属于仁爱的情感是纯正的天堂情感,唯独出自主。由此可见,恶欲毁灭教会所拥有的这一大真理;一旦它遭到毁灭,某种其它方式就被发明出来,就是所谓得救的途径;这就是信。此外,当信与仁分离之时,真理本身就会遭到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知道何为人的内在,也不知道何为天堂。因为人的内在或本质,或人里面的天堂就是仁爱,也就是向他人、自己的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度,因而向主自己心怀善意。由此可推断出当对基本真理一无所知,并且反对这些基本真理的的恶欲占据主导地位时,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何品质。当恶欲的生活谈论这些基本真理时,它们岂不被玷污到无法辨认的地步?
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过着仁爱的良善生活,因而对这种生活充满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向他人展现善意,并出于善意向他们行善;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说,充满它们,把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从那些在天堂、我蒙允许与之交谈的天使已向我清楚显明。在那里,人人都是仁爱的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和良善取决于他们仁爱的品质;他们的快乐、满足和幸福从他们能出于善意向他人行善中流出。人若没有过仁爱的生活,绝无可能知道天堂及其喜乐在于善意和出于善意的善行,因为他的天堂在于向自己展现善意,并出于自私的善意向他人行善。而事实上,这是地狱;因为如前所述,天堂不同于地狱之处在于:天堂是出于善意行善,而地狱则是出于恶意行恶。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出于善意行善,而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则出于恶意行恶。后者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并且只有在其他人里面看到自己,才去爱他人。他们还仇恨这些其他人,一旦这些人离开他们,不再是他们的一部分,这种仇恨就显现出来。他们就像强盗,抱成一团时彼此相爱,但如果彼此杀戮可以获得赃物,他们就发自内心渴望彼此杀戮。
由此可见何为天堂,即天堂就是对邻之仁;以及何为地狱,即地狱就是自我之爱。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能接受一切信之真理,能充满它们,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因为对邻之爱含有一切信之真理在里面,主也在它里面。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绝无可能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地狱就在这爱里面。他们也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接受信之真理,除非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缘故;因此,他们绝无可能充满信之真理,并将其变成自己的。但是,他们所充满并变成自己的事物都是对真理的否认。因为他们发自内心不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因而不相信所说有关地狱和天堂,或死后生命的任何话,进而根本不相信从圣言和教义所说有关信和仁的任何话。他们参加敬拜时,似乎是信徒,但这是因为在这种时候披上这种状态从小就被植入他们。可一离开敬拜,他们也就将信仰的这种状态抛在脑后;这时心里思想,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信仰;而且,他们的爱之生活还会促使他们想出使它合理化的观念。他们将这些观念称为真理,并通过圣言字义确认它们;而事实上,它们却是虚假。这就是所有在生活和教义上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此外,要知道,人的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人的爱里面,因为这爱决定了他所过的生活;因此,主的生命唯独流入人的爱。所以,人们的爱如何,他们的生活就如何,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接受就是如此。对邻之爱接受天堂的生活,而自我之爱接受地狱的生活。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对邻之爱里面,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在自我之爱里面。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爱里面,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来说明。一切活物,无论地上走的,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受它们的爱驱使;凡在它们所过的生活中对它们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对它们的食物、巢穴和繁衍有用的东西,都流入它们的爱。因此,每种动物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巢穴和资本习惯,如求偶、筑巢、产卵和育雏。
蜜蜂同样知道如何建造蜂室、从花朵中提取蜂蜜,并用它填满蜂巢,为过冬做好准备。它们甚至知道如何构建在一个蜂王管理下的一套政府体系,此外还有其它奇妙活动。这一切都是通过进入它们爱的流注实现的;它们的生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仅仅是它们的情感所取的不同形式带来的。所有这些事都在它们的爱里面,或说它们的爱包含这一切。如果人处于天堂之爱,那么天堂会包含什么呢?岂不包含存在于天堂的全部智慧和聪明?由此也明显可知,被接入天堂的,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而非其他人;他们因拥有仁爱,故拥有接受并充满一切真理,也就是一切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也就是那些知道一些真理,却没有仁爱的人身上。他们的爱接受诸如适合它自己的那类观念;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接受作为真理反面的观念,就是存在于地狱的那类观念。
10067.“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这从“亚伦”的代表,以及亚伦的“衣服”和“弹”在它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国度(参看9946节),或也可说,在高层天堂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是毗邻主之属天国度的主之属灵国度的一个代表(9814节);“弹”在它们上面是指合一。弹在或洒在、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一种合一,和前面一样,即血要洒在坛的周围(10064节)。
所表示的,之所以是主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此处和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以及祂与那里的天使的联结,因而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二个状态(10057节)。正因如此,“亚伦”在此代表在属天国度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此,所代表的是在高层天堂中的这二者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正是来自神性人身,因为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因为被主称为祂的“父”的神性就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神性人身,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事实上,在脑海里形成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的任何概念是不可能的,因为祂是不可理解的,无法思及的东西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信仰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成为他所爱的一个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神,并爱祂胜过一切。神性本身,就是“父”,是不可理解的,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神性本身,就是“父”,在主里面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是可理解的,祂在下列经文中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11)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经上之所以还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因为“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主里面;若不通过那一个,就不可能知道这一个;因此,主先是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祂的,然后说,子愿意将父揭示给的人知道父。“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二者皆属于主(参看2803, 2813, 3704, 7499, 8328, 8897, 9807节)。由此明显可知,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洒在祭坛周围的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以及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的那点血和那点膏油分别代表什么。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10064-10067节)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合一。但隐藏在这一切里面的奥秘尚未揭开。这奥秘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的合一是相互的。将血洒在坛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10064节);坛上的血(其中的一点血要取出,10065节)和表示神性良善的膏油(参看10066节)表示已经合一的这些。因此,将这血与膏油一起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主里面的相互合一,如前所示(10067节)。
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看得非常清楚:
我与父为一。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同一福音书: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10)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父”,已经与神性真理,就是“子”合一,是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在主里面合一;因此,祂的人身本身就是神性良善。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9)、“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以及“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所表相同。
不过,若想想良善与真理在一个正被主重生之人里面的相互结合,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就像祂荣耀祂的人身一样(10057节)。当主使一个人重生时,祂把将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逐渐灌输到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把将要变成爱之良善的良善灌输到心智的意愿部分,并在那里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时,信之真理就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爱之良善则从信之真理拥有其生命的具体品质。这种结合通过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实现,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并构成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主就住在这个天堂里面,如同住在祂自己东西里面,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源于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也是。主不可能住在属于人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因为那是邪恶。
这种相互结合就是主在约翰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10, 21, 22)
这些话描述了一种相互结合;然而,它们的意思不是说人将自己与主结合起来,而是说主将那弃绝邪恶的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因为弃绝邪恶需要此人自己的决定,当他弃绝它们时,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爱的良善的相互结合就由主实现,根本不是由那人实现。事实上,如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人靠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而靠自己不能在其良善里面领受任何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也肯定了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这种相互结合可通过人的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来说明。人的理解力是由真理构成的,他的意愿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真理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信,良善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爱。人通过用耳朵听,或用眼睛读而接受真理,并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这些真理要么与文明状态有关,要么与道德状态有关,被称为记忆知识。人的爱属于他的意愿,这爱利用理解力来观看储存在记忆中的这些事物,并从记忆中选择那些与这爱相一致的事物。然后,它将所选的事物召唤出来,与它们结合,并天天利用它们来强化自己。真理以这种方式被爱变活,并构成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于其爱的良善本身则构成其心智的意愿部分。爱之良善也像那里燃烧的火,而被爱变活并居于周围部分的真理则像这火发出的光。渐渐地,随着真理被这火点燃,对一种相互结合的渴望就在它们里面被点燃。一种永恒的相互结合便由此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真正产生结合的,是爱之良善,而不是信之真理,除非这真理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无论你说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凡来自爱的,都被称为良善。而且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也是一样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去意愿。
要知道,与文明或道德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刚才所述,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而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前所述,则在内在人里面,然后通过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就是系信的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关注永生的事物,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内在人。它们打开内在人的程度,以及这种打开的性质或说打开的方式取决于信之真理,即接受了多少,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里面被接受的,这些爱源于主。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没有同时吸收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之人来说,思维仅停留在一个外在层面;而对那些拒绝相信或否认这些事物的存在之人来说,无论他们说起话来显得何等聪明,思维不会上升高过感官层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